閣下於入院時須出示有效之身分證/ 護照/出世紙,以遵守衛生署在藥物及治療的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定要求。

根據法例規定,如果是閣下的子女入院,請出示子女之身分證/護照/出世紙。

產科病人須出示初生嬰兒父親之身分證/ 護照。

未能出示身分證明文件的病人將不能在本院接受治療或手術。敬請閣下確保帶齊有關證件,以避免任何延誤。